室內的空間構造和環境係統,是
辦公室設計功能係統的主要組成部分,建築是構成室內空間的本體。室內設計是從建築設計延伸出來的一個獨立門類,是發生在建築內部的設計與創作,始終受到建築的製約。辦公室設計中,空間實體主要是建築的界麵,界麵的效果由人在空間的流動中形成的不同視覺感受來體現,界麵的藝術表現以人的主觀時間延續來實現。人在這種秩序中,不斷地感受建築空間實體與虛體在造型、色彩、樣式、尺度、比例等方麵的信息,從而產生出不同的空間體驗。辦公室設計中的物質要素,是用來限定空間的具有一定形狀的物體。由建築界麵圍合的內部虛體,是室內設計的主要內容,並與實體的存在構成辯證統一的關係。
空間限定的基本形態有以下六種。
一是圍,創造了基本形態。
二是覆蓋,垂直限定高度小於限定度。
三是凸起,有地麵和頂部上、下凸起兩種。
四是與凸起相反的下凹。
五是肌理,用不同材質抽象限定。
六是設置,是產生視覺空間的主要形態。